來源:中國建設報
本報訊 近日,廣東省教育部門發布《關于做好省示范職業教育集團建設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“通知”),確定廣東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牽頭組建的廣東建設職業教育集團等24個職業教育集團為廣東省示范職業教育集團立項建設對象。
通知要求,牽頭承擔示范集團建設任務的有關職業院校(以下簡稱“牽頭院校”)要高度重視,明確任務與要求,落實對示范集團建設的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,加強項目建設組織管理,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集團實質化運作,擴大職業教育集團覆蓋面,健全職業教育集團運行機制,提升職業教育集團服務能力,確保項目建設順利實施并取得預期實效;廣東省各級教育部門要充分認識建設示范集團對于落實產教融合、校企合作的重要意義,加強檢查、指導和督促,優化職業教育集團發展環境,并在政策、資金和項目安排等方面對示范集團建設予以傾斜支持。
關于建設經費問題,通知明確規定,廣東省財政根據牽頭院校性質、隸屬關系等因素,對示范集團建設予以適當補助。牽頭院校應根據項目建設目標和建設任務,科學論證,提出資金預算方案和經費籌措方案,并積極爭取市縣財政、舉辦方、相關行業企事業單位、集團成員單位等的經費投入,確保除省財政補助資金以外的建設資金足額落實,確保建設總投入不低于項目申報時投入水平,確保項目順利實施。此外,廣東省財政補助資金主要用于職業教育集團開展校企精準對接、精準育人培養方案制定、人才需求調研、師資隊伍建設、專業課程開發、教育教學改革、集團內開展現代學徒制等,不得用于基本建設和人員經費。
據了解,廣東省示范職業教育集團項目建設期為3年,從2018年7月1日開始計算。教育部門將于2019年下半年開展中期檢查,于2021年下半年進行驗收。中期檢查不合格的,牽頭院校要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,在規定期限內未能達到整改要求的,將撤銷立項;建設期滿后驗收合格的,將確定為省示范職業教育集團,驗收不合格的將撤銷立項;凡被撤銷立項的,將收回省財政補助資金,并減少牽頭院校省級項目推薦限額。
(文 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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